#3:身份盜竊與嬰兒混淆

我的身份被盜用了,我差點因此失去孩子的監護權。那個盜用我身份的女人用我的名字生了一個孩子。她把嬰兒丟在新生兒加護病房(NICU),而嬰兒被檢測出[非法藥物]陽性。兒童保護服務機構因此前來帶走我的孩子,因為他們認為我就是那個在醫院遺棄嬰兒的[女人]。

最糟糕的是,人口統計處匆忙核發了出生證明,上面將我列為母親——這讓我在能進行DNA測試證明清白之前,實際上成了那個孩子的法定母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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